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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科幻]空间三部曲09

九久小说网 2024-01-16 21:10 出处:网络 作者:Bubkes编辑:@春色满园
空间三部曲 09“奥亚撒叫我去做什么?”他问。“奥亚撒没有告诉我,”索恩说,“但是毫无疑问,任何来自另一个汉德拉的陌生人,他都想见见。”“我们的世界里没有奥亚撒。”兰塞姆说。“这是另一个证据,”索恩说,
空间三部曲 09
“奥亚撒叫我去做什么?”他问。
“奥亚撒没有告诉我,”索恩说,“但是毫无疑问,任何来自另一个汉德拉的陌生人,他都想见见。”
“我们的世界里没有奥亚撒。”兰塞姆说。
“这是另一个证据,”索恩说,“证明你来自图尔坎德拉,沉寂的星球。”
“这其间有什么关係呢?”
索恩似乎感到很吃惊。“如果你们有奥亚撒,他不可能从不跟我们的奥亚撒说话。”
“跟你们的奥亚撒说话?这怎么可能——在几百万英里之外呢。”
“奥亚撒不会这样认为。”
“你的意思是,他通常能收到其他星球的资讯?”
“他也不会这么说。奥亚撒不会说他住在马拉坎德拉,另一个奥亚撒住在另一个星球。对他来说,马拉坎德拉只是太空中的一个地方,他和其他奥亚撒是住在太空里。当然啦,他们互相交谈……”
面对这个深奥的问题,兰塞姆的大脑知难而退。他昏昏欲睡,觉得自己肯定误解了索恩的话。
“我想我必须睡觉了,奥格利,”他说,“而且我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。也许,我并不是来自你所说的图尔坎德拉。”
“我们俩很快就睡觉,”索恩说,“但是在睡觉之前,我要让你看看图尔坎德拉。”
他站起身,兰塞姆跟着他走进山洞深处。他发现这里有一个壁龛,里面藏着一道蜿蜒上升的石梯。台阶是为索恩造的,人攀登起来就很不舒服了,兰塞姆手脚并用,总算东倒西歪地爬上去了。索恩走在他前面。兰塞姆不知道亮光是怎么回事,它似乎是从索恩手里拿着的一个小小的、圆溜溜的东西里发出来的。他们往上走了很久,就好像在一个空心的大山内部往上爬。最后,他气喘吁吁地发现自己来到一个黑暗而温暖的岩窟里,并听见索恩说:
“它仍然高高的在南边地平线上。”他把兰塞姆的注意力引向一个小窗户似的东西。兰塞姆想,不管它是什么,反正不像地球上的望远镜。不过,他第二天试图向索恩解释望远镜的原理时,却对自己能否分清二者的区别深表怀疑。他用胳膊肘撑着缝隙的底部,探身张望。他看见一片漆黑,而在一片漆黑的中间,在大约一条手臂那么近的地方,飘浮着一个明亮的圆盘,大小约莫半个克朗。圆盘的表面大部分没有特色,只是闪着银光,在靠近底部的地方出现了一些斑点,斑点下面是一个白色的圆冠,就像他在火星的天文照片上看到的冰冠。他怀疑自己看到的是火星,紧接着,他更清楚地看到了那些斑点,认出它们是什么——北欧和北美的一部分。它们是颠倒的,北极在画面的底部,这使他感到有些震惊。但是没错,他看到的是地球——甚至可能是英国。不过画面有点抖动,眼睛很快就疲倦了,他不能肯定这是不是错觉。所有的一切都在那个小小的圆盘里——伦敦,雅典,耶路撒冷,莎士比亚。那里,生活过那么多人,发生过那么多事。那里,他的包裹或许仍然躺在斯德克附近一座空宅的门廊上。
“是的,”他淡淡地对索恩说,“那就是我的星球。”这是他整个旅程中最沮丧的一刻。
第二天早晨,兰塞姆醒来时,隐约觉得大脑卸去重负,十分轻鬆。接着他想起他是一个索恩的客人,事实证明,他自降落以来一直避之唯恐不及的东西,竟然像贺洛斯一样友好,儘管他远没有对他产生喜爱之情。那么,在马拉坎德拉就没有什么可害怕的了,除了奥亚撒……“最后一道栅栏。”兰塞姆想。
奥格利给他食物和饮料。
“那么,”兰塞姆说,“我怎么找到去见奥亚撒的路呢?”
“我带你去,”索恩说,“你太小了,不能独自赶路,我很高兴去一趟麦迪隆。贺洛斯不应该打发你走这条路的。他们似乎不会从一种生物的外表看出他有什么样的肺,能够做什么。这就是贺洛斯的特点。如果你死在哈兰德拉,他们会作一首诗,歌颂勇敢的马纳,描绘天空越来越黑,寒冷的星星发出光芒,马纳怎样继续向前,继续向前。他们还会在你奄奄一息的时候,给你送上一段好听的演讲……在他们看来,所有这些都很美好,不亚于他们事先动动脑子,派你走那条好走一点的路,保住你的性命。”
“我喜欢贺洛斯,”兰塞姆有点生硬地说,“我认为他们谈论死亡的方式是正确的。”
“他们不惧怕死亡是对的,兰——塞姆,但是他们似乎没有理智地把死亡看成身体自然特性的一部分——死亡经常是可以避免的,而他们却从来不知道如何避免。比如,这玩意儿救了许多贺洛斯的命,但是贺洛斯从不会想到这点。”
他给兰塞姆看一个连着软管的瓶子,软管那头是个杯子,显然是一种製造氧气的装置。
“需要的时候就吸一吸,小家伙,”索恩说,“不需要的时候就盖上。”
奥格利把这东西固定在兰塞姆背上,把软管从肩膀上递到他手里。索恩的手碰到兰塞姆身体时,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。索恩的手是扇形的,有七个手指,像鸟腿一样皮包骨头,而且冷冰冰的。为了转移自己的这些反应,兰塞姆问这个装置是在哪儿做的,因为他没有看见类似工厂或实验室的东西。
“我们想出来的,”索恩说,“皮特里奇做的。”
“他们为什么要做?”兰塞姆说。他用自己有限的词彙再次尝试,想弄清马拉坎德拉的政治生活和经济结构。
“他们喜欢做东西,”奥格利说,“当然啦,他们最喜欢做一些样子好看、但毫无用处的东西。有时候他们做腻了那些玩意儿,也会替我们做一些东西,做我们想出来的东西,只要难度够大就行。他们没有耐心做简单的东西,不管多么有用。好了,我们上路吧。你就骑在我肩膀上。”
这个建议出乎兰塞姆的意料,令他惊讶,但看到索恩已经蹲下身子,他便不得不爬上那仿佛覆着羽毛的肩膀,在苍白的长脸旁坐稳,儘量伸长手臂,抱住那硕大的脖子,并努力使自己镇静下来,习惯这种很不安全的旅行方式。索恩小心翼翼地站起身,兰塞姆发现自己从十八英尺的高度俯视着周围的景物。
“感觉怎么样,小家伙?”索恩问。
“很好。”兰塞姆回答,旅途开始了。
索恩的步伐或许是他最不像人类的地方。他脚抬得很高,放下去很轻。兰塞姆依次想起大步行走的猫、高视阔步的家禽,和抬高脚步拉车的马。但是索恩的动作其实并不像地球上任何一种动物。对乘客来说,感觉倒是出奇地舒服。几分钟后,兰塞姆就彻底忘记了这种姿势带来的眩晕和不适。他脑海里开始出现一些滑稽可笑,甚至充满温情的联想。他仿佛回到童年,在动物园骑大象——又仿佛是更早一些,骑在父亲的背上。真好玩。他们似乎一小时走六七英里。周围仍然寒冷刺骨,却是可以忍受的了。而且多亏了那些氧气,他的呼吸没有遇到什么困难。
他从这摇摆不定的高处观察,周围的景色沉郁肃杀。汉德拉米已经看不见了。在他们行走的那道浅沟的两边,是一片裸露的、微微发绿的岩石世界,一直延伸到地平线,其间点缀着大片的红色。天空与岩石相接的地方,是最深的深蓝色,山顶上几乎漆黑一片,而在没有阳光刺他眼睛的每个方向,都可以看到星星。他从索恩那里得知,他认为他们已经接近大气尽头的想法是对的。在哈兰德拉边界和汉德拉米围墙的山缘,或者在他们道路边的狭窄凹陷处,空气已经稀薄得如同在喜马拉雅山,贺洛斯肯定会感到呼吸困难,再往上几百英尺,在真正的哈兰德拉上,也就是星球的真正表面上,没有生命能够生存。因此,他们行走时所处的明亮光线几乎属于天宇——是天际的光,没有大气层给它减弱强度。
索恩的影子,还有兰塞姆骑在他肩头的影子,在参差不齐的岩石上移动,显得格外清晰,就好像一棵树在车灯前的影子。影子后面的岩石令他感到刺眼。遥远的地平线看上去仅有一臂之遥。远处山坡的罅隙和形态清清楚楚,就像不懂透视法的原始人画的图画背景。此刻他所处的正是他在飞船上了解的那片天际,那些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光线再次作用于他的身体。他又感觉到心情莫名地欣快,有一种高涨的庄严感,他既清醒又狂喜地感受到了油然而生、无穷无尽的生命和力量。如果他肺里有足够的空气,他肯定会朗朗大笑。此刻,即使是眼前的景物中,美也在逐渐逼近。在峡穀边缘,就好像从真正的哈兰德拉涌下来的泡沫一样,有许多玫瑰色的、弧形的庞然大物,他曾经多次从远处看见过。现在离近了看,发现它们的质地像石头一样坚硬,上面鼓胀,下面是梗,类似某种植物。他最初把它们比喻成巨大的花椰菜,现在看来这种比喻惊人地正确——大如教堂、色如玫瑰的石头花椰菜。他问索恩这是什么东西。
“这是马拉坎德拉的古老森林,”奥格利说,“以前,哈兰德拉上空气充足而且暖和。直到今天,如果你能在那上面生活,还能看见遍地都是古代生物的遗骨。那里曾经充满了生命和喧闹。这些森林就是那个时候长出来的,而那些几千年前从这个世界消失的生物,就在它们的梗茎间穿梭来往。那些生物身上没有皮毛,而是像我一样有一层羽毛。他们不在水里游泳,也不在地上行走,他们靠阔大扁平的肢翼悬在空中,在空中滑行。据说他们是伟大的歌唱家,那时候红色的森林里回蕩着他们的歌声。如今,森林变成了石头,只有艾迪尔能在其间穿行。”
“我们的星球上还有这种动物,”兰塞姆说,“我们管它们叫鸟。哈兰德拉发生这些事情的时候,奥亚撒在哪里?”
“就在他现在的地方。”
“他怎么不阻止呢?”
“我不知道。但是,任何一个星球都不会永远存在,族类就更不会了。那不是马莱蒂的方式。”
他们继续往前走,石化的森林越来越密,整个荒凉、没有生气、而且几乎没有空气的地平线上,经常会接连半小时像英国夏季的花园一样繁茂绚丽。他们经过许多山洞,奥格利告诉他,那是索恩居住的地方。有时候,高高的悬崖上布满密密麻麻的山洞,直到顶部,里面传出空洞的、含混不清的声音。他们在进行“工作”,索恩说,至于是什么工作,他没法使兰塞姆明白。他的词彙跟贺洛斯的词彙很不一样。兰塞姆没有看见类似村子或城市的东西,索恩显然习惯独处而不是群居。有一两次,某个洞口露出一张苍白的长脸,跟旅行者交换一声问候,声音像号角一般,但是在漫长峡穀里的大多数地方,在这些沉默生命的岩石街道上,如同哈兰德拉本身一样,是寂静而空寥的。
靠近下午的时候,他们正準备往下坡路上走去,遇到了三个从对面坡上走过来的索恩。在兰塞姆看来,他们不像在走路,而像在滑冰。这个星球引力较小,而且他们体态完美,所以能顺应道路的坡度,以恰当的角度探身向前,轻捷地快步下坡,就像张满了帆、一路顺风的船只。他们动作优雅,姿态高傲,阳光照在布满羽毛的身体上也变得柔和了,这使兰塞姆对这个种类的感觉发生了彻底改变。当他在韦斯顿和狄凡手里挣扎,索恩第一次出现在眼前时,他曾经叫他们“魔鬼”。此刻,他认为叫“天神”或“天使”也许更为恰当。就连他们的脸,他当初的看法也是错的。当他们只是令人生畏的时候,他觉得他们狰狞恐怖,面对他们拉长的轮廓和僵硬深沉的表情,他作为一个人的最初反应现在看来不仅怯懦,而且庸俗低级。就像一个伦敦小男生对巴门尼德或孔夫子可能有的看法!那三个巨大的白色生灵,朝兰塞姆和奥格利飘过来,像树一样弯了弯身,走过去了。
虽然很冷——他不得不经常下来换换脚——但他并不希望旅途早早结束。可是奥格利有他自己的计画,早在太阳落山之前,他就在一位年迈的索恩家停下了。兰塞姆一看就明白,他是被带到这里来让一位伟大的科学家过目。这个山洞,或者更準确地说,这个洞穴工程规模很大,有许多房间,包含大量他弄不懂的物件。他特别感兴趣的是那一卷卷东西,好像是皮做的,上面写满了字,显然是书,但是他推测马拉坎德拉的书很少。
“不如记在脑子里。”索恩说。
兰塞姆说有价值的秘密或许会丢失,他们回答说奥亚撒总会记得的,并且在他认为合适的时候会揭示出来。
“贺洛斯以前有许多诗歌的书,”他们又说,“但现在比较少了。他们说写书破坏了诗。”
洞穴主人身边有许多其他索恩在伺候他,他们似乎隶属于他。兰塞姆起初认为他们是僕人,后来断定是门徒或助手。
那个晚上的对话,对于地球上的读者来说寡然无味,因为那些索恩决定兰塞姆只能回答,不得提问。而他们的提问跟贺洛斯那种散漫芜杂、想像丰富的询问截然不同。他们系统地从地球的地质学问到目前的地理地貌,然后依次问他植物学、动物学、人类历史、语言、政治和艺术。当他们发现兰塞姆对某个话题再也说不出什么时——在大多数提问中很快就会出现这种情况——就立刻放弃这个话题,转向另外一个。经常,他们显然是从广博的基础科学的背景入手,从他口里间接地获取许多知识,远远超过他知道自己所拥有的。兰塞姆试图解释造纸业时,不经意地提到了树木,这便会填补他在粗略回答他们关于植物学问题时留下的一个空白。他讲述地球上的航海术时,会带给他们矿物学方面的启发;他描述蒸汽机时,会使他们更深入地了解地球上空气和水的知识,比兰塞姆自己知道的还多。兰塞姆从一开始就决定开诚布公,因为他感觉到如果不这么做的话,就不像一个贺瑙,而且也不会有任何意义。他们听了兰塞姆讲述的关于人类历史的内容——战争、奴役和卖淫——都惊得目瞪口呆。
“这是因为他们没有奥亚撒。”一位门徒说。
“这是因为他们每个人自己都想成为一个小的奥亚撒。”奥格利说。
“他们没法不这样,”年迈的索恩说,“统治是必须的,可是生物怎么可能自己统治自己呢?野兽必须受贺瑙统治,贺瑙受艾迪尔统治,艾迪尔受马莱蒂统治。这些生物没有艾迪尔。他们就像某人拽着头髮把自己往上拔——或者站在平地上想俯瞰整个国家——就像一个妇人想凭自己怀上孩子。”
关于我们的星球,有两件事给索恩们印象特别深刻。一是托举和搬运东西会大量消耗我们的精力。二是我们只有一种贺瑙:他们认为这肯定对我们同情心的狭隘,甚至思想的狭隘,有着深远的影响。
“你们的思想肯定受血统的支配,”年迈的索恩说,“因为你们不可能把它跟另一种血统里漂浮的思想相比较。”
对兰塞姆来说,这是一场累人的、很不愉快的对话。但是,当他终于躺下来睡觉时,脑子里想的并不是人类被揭露无遗,也不是自己的无知。他想的只是马拉坎德拉的那些古老森林。他想,如果从小就看见几英里之外总有一片色彩斑斓的地方,那里曾经有生命居住,现在却永远无法到达,那该是一种什么感觉呢?
第二天一早,兰塞姆又骑到了奥格利肩膀上。他们走了一个多小时,周围还是那种明亮的荒野。在遥远的北面,天空上亮闪闪的堆着一团云样的东西,呈淡淡的红色或赭色。它体积庞大,在荒野上约十英里的高处,飞快地向西移动。兰塞姆还没有见过马拉坎德拉天空有云,就问这是什么。索恩告诉他,这是北部大沙漠的沙,被那片可怕荒野的风兜了起来。风经常把沙刮起来,有时刮到十七英里的高度,然后再落下来,也许落在一个汉德拉米里,形成一股呛人的、令人睁不开眼睛的沙尘暴。兰塞姆看着那云团气势汹汹地在裸露的天空移动,不由想起他们确实是在马拉坎德拉的外表——不是在某个星球居住,而是在某个陌生星球的表面爬行。最后,云团似乎坠落,在西边远处的地平线爆炸,但天空中仍留有一片亮色,类似大火之后的亮光,直到峡穀拐了个弯,使他再也看不见那个地区。
拐过这个弯后,眼前赫然出现一片新的景象。第一眼看去,像是地球上的景色,令人惊异——一片灰色的丘陵,像海浪一样高低起伏。远处,熟悉的绿色岩石的悬崖和尖峰高高耸立,后面是靛蓝色的天空。片刻之后他才发现那些被他当成丘陵的东西,其实是峡穀里一层蓝灰色浓雾的沟壑纵横的表面——如果他们下到汉德拉米里去,就看不到这层浓雾了。实际上,随着脚下的道路开始下坡,雾气已经不那么明显了,可以隐隐约约看到低处一些色彩斑斓的乡村。很快,下坡路越来越陡,那些山峰就像一个巨怪——长着一口烂牙的巨怪——嘴里参差不齐的牙齿耸立在沟渠边缘,他们必须费力翻越。天空的形态以及光线的质地几乎没有什么变化。过了一会儿,他们站在一个山坡上,按照地球上的标準,应该被称作悬崖。顺着山坡一直往下,是一大片紫色的植物,一直蔓延到他们的小路上。兰塞姆坚决不肯骑在奥格利的肩头下山。索恩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固执,但还是俯身让他下来了,然后在他前面以那种滑行的方式,轻捷地往山下走去。兰塞姆紧随其后,庆倖终于可以动一动麻木的双腿,但感觉走得很僵硬。
眼前这片新的汉德拉米实在太美丽了,兰塞姆惊诧得几乎喘不过气来。它比他原先住过的那个汉德拉米更开阔,他的正下方是一个几乎圆形的湖泊——像一颗直径十二英里的蓝宝石,镶嵌在紫色森林的边缘。湖的中央耸立着一个低矮的、坡度和缓的金字塔般的东西,又像是女人的乳房,那是一个浅红色的岛屿,表面光滑,顶上有一片树丛,那种树是人类从未见过的。树干顺滑,轮廓柔和,有点像最为高贵的白桦树,但是比地球上的天主教堂尖顶还要高,而且树梢不是叶子,似乎是开放的花朵。金色的花朵像郁金香一样豔丽,像岩石一样静止不动,又像夏天的云一样硕大无边。它们确实是花而不是树,在下面的根部,兰塞姆模模糊糊看到一种类似平房的建筑。没等嚮导开口,他便知道这就是麦迪隆了。他不知道自己想看到什么。他从地球带来的那些梦想早就被丢到了脑后,他曾想过会看到比美国的複合办公大楼更气派的建筑,或者是布满庞大机器的工程师的乐园。他压根儿没有想过会看到像这片灿烂的丛林这样古典、这样淳朴的东西——静静地、幽幽地,躺在这片色彩斑斓的峡穀里,带着无以伦比的优雅,在冬日的阳光里巍然耸立,直入云霄。他往山下每走一步,峡穀里扑面而来的暖意就更温馨一分。他看看上面——天空正在变成更浅的蓝色。他看看下面——那种硕大花卉的若有似无的芳香朝他袭来。远处悬崖的轮廓似乎不那么险峻,表面也不那么刺眼了。景物又逐渐恢复了它的幽深、昏暗、柔和,以及透视效果。他们开始下山的那块岩角,此刻已经在上面很高的地方,他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真的是从那儿下来的。他的呼吸自如舒畅。他的脚趾不再发麻,可以在靴子里愉快地挪动。他掀起帽子上的耳盖,耳朵里立刻充盈着瀑布的喧嚣。现在,他是走在平地上柔软的野草丛中,丛林的尖梢在头顶很高的地方。他们征服了哈兰德拉,正站在麦迪隆的门槛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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